互联网时代,信息公开正日益成为机关单位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桥梁。机关单位通过开设官方网站、在各平台注册的政务公号发布推送各类信息,既是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也是用户方掌握信息、办理业务的重要“入口”。若机关单位在公开发布信息前,未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或者执行保密审查程序的有关要求不到位、审查把关不严格,极易导致泄密事件的发生。
一旦公开发布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基于互联网转载量大、影响力广泛等特点,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即使单独发布的信息不涉密,但发布的时机、内容,与其他公开信息结合起来分析,或者经过进一步综合解读,也容易形成有重要价值甚至影响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信息。
案例警示
01
某市政府网站刊登秘密级文件。经查,该市某机关起草并印发了1份秘密级文件。为督促大家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市政府工作人员刘某未履行保密审查程序,擅自将涉密文件上传至市政府网站,造成泄密。
02
某区门户网站刊登机密级文件。经查,在开展某专项工作期间,该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郭某向组织部借阅上级下发的包括机密级文件在内的工作资料,阅后交给宣传部工作人员高某。高某未经郭某允许,也未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擅自隐去保密标识,将文件扫描后发布在该区门户网站,造成泄密。
03
某市安监局网站刊登机密级文件。经查,某年元旦前(12月31日下午),该局收到两份通知(各带1份机密级附件)。考虑到临近元旦放假,书面转发不能及时发放到位,该局某部门主任李某安排技术科副科长祁某通过网站转发文件。祁某仅对通知的内容进行了核实,却未核实附件是否涉密,直接将通知刊登在单位网站上,造成泄密。
以上案例之所以发生,均因行为人在将信息公开前,未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反映出个别机关单位政府网站的保密管理存在明显缺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存在较大隐患。
这些时有发生的泄密事件提醒我们,各机关单位要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避免因泄密给政府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甚至给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来源:保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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